莱阳根治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下六大猛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7:54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网8月27日讯(通讯员 张士新 李成水)莱阳根治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下猛药:建设工程拖欠款项目将被叫停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彻底根治拖欠工程款,确保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莱阳市出台新的监控约束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杜绝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资。
新上建设项目在办理有关手续时,相关部门必须审验业主或投资人结清工程款证明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材料,凡有拖欠工程款尚未还清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不允许其参加新开发项目投标或土地拍卖。 新开工项目未提供资金到位证明或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的资金证明文件的,不予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强化新开工和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拔付工程款的情况,对不按合同拔付工程款的,立即下达停工令。 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竣工项目,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项目交付使用。 加大对拖欠工程款的违法违规企业查处力度,长期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将被取消招标投标资格,恶意拖欠产生社会影响的,相关部门将收回其资质证书,清出建筑市场。对那些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涉及面广的典型案件,将在查处的同时向社会曝光。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莱阳规划建设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