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将建长效机制 彻底解决边清边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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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7:58 天津日报 | |||||||||
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时间表排定孙玉波刘菊花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孙玉波刘菊花)今年以来,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遏制一些地区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的负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还在大量建设新项目,由于缺乏建设资金,只能依靠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新的拖欠依然不断产生。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凡建设资金不落实或拖欠严重的,一律不批准其新建项目或续建工程。 黄卫提出,对于清欠过程中存在的边清边欠的现象,建设部将着手建立长效机制。第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建设部已经制定并且下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支付担保制度,既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也要求开发商提供支付担保,这就从源头上遏制发生拖欠。同时正在修订建筑法,预计在年底之前将推出九部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要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的企业向社会公布。 第三,要加强对新建项目审批和工程管理,对于拖欠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规范其行为,停止他们上新的项目。 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孙玉波刘菊花)全国清理拖欠工作时间表已经确定,其具体安排是,2006年年底以前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其中,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在2004年底前还清;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工程款,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2005年春节前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