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处方书写必须要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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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32 南京报业网_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医生处方如天书、为避免处方外流医院自己编制药品缩写名……这些不规范的行为,照理将随着近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的施行而终结。 昨天,记者在南京几大医院看到,医生开出的处方绝大多数是龙飞凤舞,一般患者根本无法辨认,有的处方甚至药房工作人员都看不懂。也有患者向记者反映,为了省点医药费
针对这些情况,新出台的《办法》都做了具体规定,如: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医生在书写药品名称时,须以国家承认并公示药品名为准,药名简写或缩写须为国内通用写法,医院或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等。 作者:华琳月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