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捞钱有五大“黄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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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32 南京报业网_南京晨报 | |||||||||
新华社消息说,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中,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案713件,同比上升6.9%,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690人。 贪官都利用什么时期非法积累巨额财产?《法制晚报》调查发现“贪官捞钱五大黄金期”:企事业单位改制时
企事业单位改制之际,是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多发期;贪污人员多为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干部及主管干部;贪污资产为企事业单位所有的国有集体资产。干部提拔、调动之机 买官,作为一种利益的交换,已被不少人视为回报率最高的“投资”。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利用任用干部等职务便利,大肆卖官,疯狂敛财2385余万元,所涉及的领导干部达到260多人。家庭婚丧嫁娶时机 平常人家的婚丧嫁娶本是很正常的事情,某些贪官却利用这个时机大肆贪污。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彭晋镛在母亲去世后趁机收受人情礼金20多万元。下基层视察、出国考察时 借出国学习、培训、考察之名,行参观、游览甚至“开洋荤”等违法违纪活动之实,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流行腐败方式。深圳市原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担任深圳市国土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出国考察、参加有关会议以及逢年过节之机,先后收受他人礼金折合人民币10.7万元。土地或工程项目分配期 伴随着日渐频繁的经营土地活动,全国每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达上百亿元。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通过帮助他人审批项目、承揽工程等,大肆索要、收受巨额钱物,被依法查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经手批出的土地,明显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就高达10亿元。据《法制晚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