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网络——青少年犯罪的又一诱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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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47 公安部网站 | |||||||||
社会的发展必然导致新兴事务的不断出现。在我们周围互联网做为一种新兴事务正迅速地走进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网吧作为互联网的伴生物更是遍地开花。可以说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代社会的发展及人们的生活状态,其影响之大足以促使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和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但由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回避。尤其是网络载体中的色情、暴力等内容及痴迷上瘾等方面的有害因素,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往往是侵蚀其灵魂、诱发犯
网上学来“真功夫” 今年5月份,流窜吉林省七市、县,冒充中尉军官实施麻醉抢车的闫某被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吉林省大安市男青年闫某,年仅22岁,无固定职业,经常涉足网吧。一次从网上看到有关麻醉抢劫的报道后,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便决心以身试法。2003年7月22日闫某着一身军装,来到洮南市租乘一辆奥拓出租车称去长岭县武装部办事,晚上回不来。当日中午将司机骗至长岭后,找了一旅店休息。在休息时他把事先注有三唑仑(一种麻醉药)的香瓜拿出来与司机同吃,闫某吃了少许,不知有诈的司机吃了瓜后昏睡过去。闫某从司机身上取下钥匙将车开到长春,通过上网联系买主进行销赃,得赃款7500元。 2003年8月8日,闫某又着军装到公主岭市租了一台白色捷达车说去九台市办事。快到九台市时,闫某要司机停车到一路边店休息,之后将注有三唑仑的矿泉水给司机喝下,趁机拿到车钥匙将车开到长春,经上网销赃得赃款2.2万元。 2003年9月2日,偿到甜头的闫某从白城市窜到乾安县,在乾安租乘一辆奥迪出租轿车,说自己是松原军分区的军官去长山镇接女朋友。下午5点多钟到长山镇,他与司机在丽珠宾馆开好房间后,谎称等晚上10点女朋友到了再出去吃饭。然后,他独自下楼买了两袋方便面注入三唑仑骗司机吃下。待司机睡去,拿到车钥匙将车开到长岭镇,在换车牌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查获。 闫某从网上学来了犯罪方法,又通过网上进行销赃,因上网者所留的又多是假信息,给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案发后只起回了一辆赃车。 抢车伤人还网债 汪某今年只有17岁,初中未读完便辍学在家,身下有一个妹妹,家庭和睦,父母除了种地之外还做些买卖,虽说家在农村,日子却过得还比较富裕。据说父母对汪某的管教也较为严格,从不随意给他零花钱,不允许其在外留宿。父母必竟有自己的事要做,汪某整日呆在家里又无所事事,免不了要跑出去交朋好友。由于网吧迅速普及,汪某所在的镇上也出现了2家网吧。汪某书虽然读的不好,可偶然涉足网吧便欲罢不能。随着上网时间的增长,所需的花消也不断增多。因为不敢朝家里要钱,囊中羞涩的他只好向朋友借,借不到钱就赊欠。一来二去欠了朋友及网吧老板几百元钱。上网虽然过瘾,可人家要帐的滋味也不好受。怎么才能弄到钱成了他的一块心病。在一次朋友聚会时,汪某夸下海口称短时间内就能弄到钱。今年3月份的一天上午,汪某从家坐车来到县城长岭镇,在某网吧上了一会网后,到一商店买了一把卡簧尖刀,为还债他决定铤而走险抢台出租车。他在街上先后挑选了13辆出租车,都因车子旧或司机健壮而未敢下手。下午4时许,他将目标锁定在第14辆车——王某所驾的福莱尔出租车,因为他觉得这辆车比较新,司机看起来也好对付。汪某谎称去双辽市服先镇送东西,要求司机半路不许捡人,谈妥后两人开始上路。当车行至新安镇后葛窑屯附近时,汪某谎称上厕所,当司机把车停下后,汪某突然搂住司机的脖子,用刀将其劲部扎伤,搜出200元钱。见司机未做反抗而放弃继续伤人的念头,将其拽下车后驾车逃跑。司机被抢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警后,责任区刑警中队和新安镇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进行围追堵截。案发1小时后,汪某迫于压力,在朋友的劝说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今年6月,被告人汪某因抢劫罪被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其不满18周岁,已被解送至吉林省长春市少年管教所服刑。 为上网疯狂盗窃 4月26日晚,吉林省长岭县长岭镇居民庞某停放在三星家电商店门口的一台红色宗申125摩托车被盗,价值人民币3610元。 5月17日晚10时许,长岭镇居民周某从一家网吧出来后,怎么也找不到自己停放在网吧门口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530元),于是立即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就在值班民警接待周某时,又有一男子来报案,称其停放在县科技馆楼下的一台红色大阳90摩托车(价值1140元)被盗。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长岭镇接连发生6起摩托车被盗案件,可见作案分子异常嚣张。系列盗窃摩托车案发生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几起案件进行了逐一分析研究,根据获得的痕迹物证进行了串并案,明确了下步工作方案:一是广布特情,加强阵地控制;二是通过辖区派出所了解社会闲散人员,尤其是拉帮结伙的青少年;三是从销赃渠道入手,查找赃物;四是配合巡警加大夜间巡逻力度;五是根据案发地点附近均有网吧这一特点,分析作案者极可能是网虫,所以要注重对上网人员的查控。 5月30日,侦查人员获得线索,长岭镇失学少年王某(男、17岁)经常在夜间驾驶来路不明摩托车外出,回来后表现异常,出手阔绰。经进一步侦查得知,王某同闲散青年郝某(男、18岁)、张某(男、17岁)、黄某(男、18岁)时常勾结在一起,均系网虫,常通宵达旦地上网,且无一点经济来源。此外,王某有一姑父住前郭县境内,近期卖过几台摩托车。种种迹象表明王某等人有盗窃摩托车嫌疑。为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张网以待。5月31日11时许,王某等3人在一网吧门口落网,随后,藏匿在家中的黄某亦被抓获。经审讯,4人像挤牙膏一样交待了各自的犯罪事实。短期内几人为支付网费疯狂作案13起,其中盗窃摩托车6起,而所获赃款不过千余元,均已被其挥霍。 痴迷网吧毁前程 近日,犯罪嫌疑人小洋(男、17岁、初中文化、长岭县人)因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未遂)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小洋家住农村,家里开了个小商店,父母除了种地之外,还做点木材生意,家里生活条件较好。小洋一直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在初一时还是班里前5名的学生呢。可他为什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呢?原来,在他刚上初二时,在县城读书的一位亲属带他到县城玩,并将他带进了网吧,他的命运也因此而改变。以后,每到周末,他就和几位要好的同学坐车到县城的网吧去上网。开始还只是打打游戏,聊聊天,随着上网次数和所交网友的增多,小洋对网络的了解也在不断地深入。通过互联网浏览了一些黄色网站,看了一些不该看的东西。也因此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学习成绩不断下降。到了初二的下半年他干脆就不去上学了。相反,他对网吧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三天两头地往街里跑,有时甚至在网吧过夜。后来父母发现他上网吧的事,也没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只是控制他的零花钱。可小洋攒够了钱还是往网吧跑,回来就撒谎,说去这儿去那儿了。据小洋讲,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用于上网的开销就有3000多元。 5月25日这天,小洋的父母因为有事不在家,正巧他失学在家的几位同学从外地打工回来,当晚几人在小洋家吃的。第二天这几位同学又去了小洋家,早饭又是在小洋家吃的,5个人喝了2瓶白酒。中午,还是小洋招待的,5个人又喝了2瓶白酒。饭后,几人唠了一会就都走了。下午3时许,本村一村民的女儿小欣(6岁)去小洋家的小卖店买雪糕。当时店内只有小洋一人在家,小洋以给泡泡糖、雪糕等手段将小欣引诱至其家厨房一台球案子旁,扒去女孩的裤子,施以强奸,当即造成小欣大量出血,后经医院诊断为会阴3度裂伤、直肠前壁裂伤,法医鉴定为重伤。当小欣回到家时,其奶奶段某见小欣线裤有血迹便问其故。小欣告诉奶奶说是小洋给整的。段某即抱起孩子到小洋家进行质问。小洋拒不承认是自己所为,当段某看见台球案子旁边的血迹时,就继续追问小洋,小洋只得承认了自己的所做所为。段某气愤之下打了小洋两个嘴巴。小洋对段某说:“我承认了,你也打了我,你要告我就得判10来年,你告不告我吧?”段某说:“告不告再说吧。”小洋见段某没把话说死,便在菜板上拿起一把菜刀向段某头部砍了一刀。由于段某躲闪及时,砍在了她的左眼旁边。小洋又挥刀逼问满脸是血的段某“:你告不告了吧,告我就砍死你”。段某见状急忙说:“告啥告,和你姥姥家还有亲属呢”。于是,抽身离开小洋家,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小洋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要不是迷恋网吧,我也不会有今天的下场!”小洋如是说。 (李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