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面解决拖欠工程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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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54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孙玉波、刘菊花)全国清理拖欠工作时间表已经确定,其具体安排是,2006年年底以前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其中,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在2004年底前还清;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工程款,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2005年春节前解决。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实现清欠工作目标
拖欠的工程款按资金来源渠道分类解决,总的原则是:属中央投资拖欠的,由中央负责解决;属地方投资拖欠的,由地方负责解决;属企业投资拖欠的,由企业负责解决。总的分工是:由国务院水利、交通、铁路、信息产业、民航等部门负责直接建设管理的项目,由相应部门负责清欠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地方项目的清欠。三峡、南水北调等国务院直接管理的跨省市工程,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清欠工作。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清理。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拖欠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清欠过程中存在的边清边欠的现象,建设部将着手建立长效机制。第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建设部已经制定并且下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支付担保制度,既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也要求开发商提供支付担保,这就从源头上遏制发生拖欠。同时正在修订建筑法,预计在年底之前将推出九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二,要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的企业向社会公布。 第三,要加强对新建项目审批和工程管理,对于拖欠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规范其行为,停止他们上新的项目。 着力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资款问题 黄卫表示,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问题比较严重,建设部将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解决好房地产开发等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黄卫表示,建设部今后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承担项目规模和项目资本金审查等各项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资金不足的企业和项目进入市场。 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82.79亿元 全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取得较大进展,截至8月6日,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82.79亿元,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323.49亿元的87.42%。 今年以来,各地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清欠工作保持良好的势头。在目前解决282.79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中,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160.29亿元,清欠率为98.41%,基本完成今年上半年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定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