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 关注调整幅度和弱势群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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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58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唐志强)8月26日,来自桂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消费者和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25人参加了该市物价部门组织的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听证将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生活用水0.75元/吨(现行价格为0.35元/吨),工业及其他用水0.85元/吨(现行价格为0.45元/吨),特种用水1.50元/吨(现行价格为0.45元/吨)的可行性。
听证会上,市排水公司派代表提出了希望增加污水处理费的理由:从2002年6月起,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费不再上缴给市级财政,原来由财政供给的经费也停止拨付,由公司自行解决;近两年来,污水处理费虽经历两次调价,但仍没有达到成本价,2001年至2003年每年都要亏损1000~2000万元;该公司先后利用贷款、国债以及自筹资金2亿多元,投入城市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的配套建设,使污水处理的成本大幅增加。据此,该公司提出了上述调整方案。 与会代表对调整污水处理费表示赞同,但是,对调整幅度持不同意见。代表蒋永光认为,考虑到桂林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市民不易接受短期内污水处理费用的大幅度提高,提价宜分步实施,目前暂时将收费标准调整到能够维持污水处理的简单再生产较为合适。 此外,这次调整是否会对困难企业的职工、下岗工人以及部分吃“低保”者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也是众多代表关心的。代表宾进广认为,是否可考虑制定对弱势群体的收费减免政策。 作者:唐志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