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26万,牛振华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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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 |||||||||
赔偿金额成争论焦点,牛家直系亲属未出庭,法院昨未作出判决 新快报讯据《北京晨报》今日报道,2004年5月11日晚11时许,著名演员牛振华醉酒驾车与同方向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车相撞,牛振华身亡。事隔三个月后,牛振华的家属将大货车司机和车主告上了法庭。一场悲剧过后,两个不幸的家庭于昨日公堂相见。
昨天,海淀法院将牛振华家属向大货车司机索赔26万余元案与大货车司机反诉牛振华家属索赔6万元案合并审理。大货车车主的父亲刘来波作为被告代理人参加了庭审,而牛家的直系亲属并未出席昨天的庭审。 中午12时45分记者赶到海淀法院时,法院的传达室里已经坐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 原告方律师认为,闫国林驾驶的货车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应为6吨,而事发当时该车装载为29.1吨,属于国家严令禁止额超载行为。同时该车后部没有后防护杠,且事发时该车行驶的路段禁止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通行。 原告代理律师称,正是因为被告驾驶车辆在不应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出现,才造成牛振华的死亡,这些都是牛振华死亡的直接原因。 被告方强调,牛振华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没系安全带,同时遇前方有车辆时没有采取制动措施,这些才是牛振华死亡的直接原因。刘来波在庭上激动地表示,即使前边没有他们的货车,牛振华的事故恐怕也难以避免。 法院昨天没有作出判决,但是无论这场官司进展如何,牛振华车祸的发生对双方家庭无疑都是悲剧。正如牛振华家属刚提交起诉书时,网上有人评论说,这恐怕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 案情回放 牛振华死于今年5月11日23时20分,当时他酒后驾车,在西外大街白石桥下撞向前方同车道行驶的大货车后当场死亡。5月28日,海淀交警支队对该事故作出鉴定,牛振华负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闫国林负次要责任。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