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说情登记"让我如何相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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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07 新桂网 | |||||||||
为刹住案件说情风,山东东营市河口法院执行一庭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制定出台了“说情人登记”制度。凡是案件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托关系说情的,案件承办人都要将说情的具体情况登记到本上,并向庭长汇报。据说,“新制度一推行,来说情的人数一下子大大降低,确保了案件依法公正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中国青年报》8月26日报道)。
其实,说情登记并不是东营市河口法院的首创,一些地方的公检法、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前也搞过。效果如何?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总结材料上一定写了许多“效果”,也有许多典型事例。但,恕我直言,我基本上不相信“说情登记”。 我不相信能够真的把说情者登记下来。一般来说,有资格找人说情的,总是有身份的人,或是官员,或是大款,或是亲属。一个与法官没有往来的老百姓,是谈不上“说情”的,他们顶多向法官“求情”。那么,这些说情者能全部被登记吗?第一,说情不说情没有人知道。凡是说情,都是在小场合,甚至只有两个人,面对面。而说情的方法,不仅可以写条子,打电话,也可以一起开会时相互“咬耳朵”,甚至不用说话,只需暗示一下,大家就心里有数了。这样的“说情”,他自己不说,只有天晓得。 第二,登记不登记也无从查考。上述种种说情,法官如果愿意登记就登记,如果他自己不想登记,别人也都无话可说。可以说,现在说情的大多数来自有地位的官员或亲属,一般是用第三者无法知晓的办法说情,登记还是不登记,只是良心账,只有天知道。当然,说情登记簿上也不可能是空白。那一定是几个没有身份的、用不太隐蔽的办法说情的,而所说的事又是法官不想办、不能办的事儿。如果要我相信登记是真的,登记簿上一定要有比庭长、法院院长更大的官员的名字,比如有东营市领导或部门领导的名字,这才可以佐证说情登记不虚。 我也不相信说情登记真的能使说情者止步。人家来说情,你在家里登记、汇报,他下次就不来说情了?其他人也就不再说情了?没有的事,人家还不知道呢。你要把说情者的名单向社会公开,向其所在单位和纪委通报并要求教育处理,可能才会有一点效果。 要治理说情风,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实践告诉大家,使所有的人都知道你们按法律办事,说情也无用。这当然决不是一日之功,没有几年工夫是得不到人们的信任的。 当然,说情登记簿也有一点作用,就是年终写起总结来,算是一个新招,出一点经验,也是一任领导的政绩。 作者:殷国安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