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744万余元河北外贸厅原副厅长受贿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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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12 生活报 | |||||||||
河北省外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26日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友灿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在担任河北省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及相关物证、书证。法庭将择期宣判。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