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贪该“动手术”而非“静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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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14 沈阳今报 | |||||||||
李子据8月26日《法制晚报》报道,该报调查发现“贪官捞钱五大黄金期”,对此,司法部司法所研究员王公义建议严格管理,严格制定各种程序;并尝试“高薪养廉”,给干部很高的工资,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价值,不要轻易地去犯错误,而失去自己的职位。 文章所说的“贪官捞钱五大黄金期”,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时;干部提拔、调动之机;家庭婚丧嫁娶时机;下基层视察、出国考察时;土地或工程项目分配期。从形形色色的案例
“五大黄金期”只是病发之时期,并非病源,这点研究员王公义是清楚的,他认为:我国目前是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摸索过程中,有些不法之徒便利用某些漏洞大肆贪污受贿。不错,这就是根子,内因在贪官本身“不法”,外因在有“漏洞”可以利用。那么,最直接的方法,应该是通过教育手段使“不法”的潜在危险消除掉,用法律手段震慑、惩治“不法”,并把“漏洞”堵好。而绝不是什么“高薪养廉”。 多少钱才叫高薪?才能让贪官心满意足不再伸手?不说和王申富可敌国,一人跌倒,嘉庆吃饱;近来,贵州卢万里案“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有2640万元,黑龙江省马德案“大肆卖官疯狂敛财”达2385万元;而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中,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案有713件。这就叫欲壑难填,高薪要高到什么程度才能满足不法分子的“无底洞”? “给干部很高的工资,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价值,不要轻易地去犯错误,而失去自己的职位”,这只是一厢情愿。党和国家的干部职位是用高薪来换平安的吗?谁都需要钱,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钱少绝不是贪官捞钱的正当理由!笔者不反对给公务员加薪,那是他们应当得的报酬,但笔者绝不赞同把加薪作为防腐败之“法宝”,加薪和“高薪养廉”不是一回事儿。 像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对公务人员实施的“高薪养廉”制度,基本前提就是他们已经具备了实施“高薪养廉”所必须具有的透明监管体系;而我们的在制度尚存“漏洞”,在捞钱居然还有“五大黄金期”的地方,有什么可奢谈“高薪养廉”的呢? 无疑,现在治贪最需要的,是“动手术”而非“静养”,我们要用教育和法律对病官动手术,让他们明白,要想巨富另走他途的道理;对各种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制度和监督管理不力动手术,让仍心存贪念者无“漏洞”可钻,硬钻进去必无好下场。拿“高薪”来“静养”的想法,在当前可以休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