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出台6项制度规范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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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20 新桂网 | |||||||||||||
一是《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动党员外出后不按规定将《活动证》交务工经商所在地党组织登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时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经查实后由其原所在党支部按党章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流动党员联系卡》制度。《流动党员联系卡》适用于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且地不固定、流动性较大的党员。流动党员每变更一个务工经商地点(单位),要及时向原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做好《联系卡》相关记录,每季度向基层党委汇报一次本支部外出务工党员的人数、名单、流向及工作、生活、遵纪守法、履行义务等情况。 三是外出流动党员党小组制度。流动党员党小组制度适用于务工地流动党员比较集中、务工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外出流动党员参加党小组活动的,可不再参加务工经商所在地党组织的活动。原党支部(基层党委)可根据党小组的汇报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派人走访或函询务工经商所在地党组织)对党小组开展的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四是原党支部党员与流动党员“结对子”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获批准后由党支部指定一名党员与其“结对子”,负责与其保持联系。 五是流动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可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原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六是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黄丽琴李玉华)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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