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追缴住宅维修基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30 天津日报 | |||||||||
规范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涉及开发企业1007家共计应缴存维修基金6.5亿元张新民杨志勇殷婕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通讯员杨志勇殷婕)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切实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断改善广大群众生活和居住条件,今年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归集追缴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工作意见》。据统计,全市共有1876个项目
目前,市物业管理中心直接接待受理开发企业登记78家,涉及项目130个,应缴存维修基金过亿元。另外,各区县房管局负责受理登记136家,应缴存维修基金2亿多元。大多数开发建设单位认为,按照规定缴存原有住宅维修基金,不仅是开发建设单位履行应尽的缴费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也是分清房屋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责任的一种方式,早交早主动。 原有住宅维修基金追缴工作涉及广大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追缴工作涉及项目多、时间跨度大,市物业管理中心将针对追缴清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及时出台补充规定和程序,尽全力将这项关系广大购房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抓实。并将通过媒体进一步跟踪报道,及时刊登相关政策、补充规定及问答,同时,对积极缴存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对无诚信拒缴维修基金,损害业主利益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曝光,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