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长贪污受贿 郭宝云做牢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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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3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昆明8月26日电(魏文静、屈明光)根据最高法院指定管辖,昆明市中院审理并于25日对重庆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宝云(女)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所得赃款93.2万元予以追缴。 经审理认定,1997年3月,郭宝云及其子杨青川与解放军总后勤部西安财务结算中心主
作者:魏文静 屈明光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