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敲定农民工工资清欠时间表 拟推9规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0:24 法制日报 | |||||||||
建设部敲定农民工工资清欠时间表拟出台9项规范性文件建立清欠长效机制 本报北京8月26日讯(记者陈晶晶)建设部在今天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明年春节前将解决所有2003年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底前将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其中,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工程款今年年底前还清,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款明年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
按各地上报数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建筑企业共回收拖欠工程款1217.14亿元,占2003年底前全国拖欠工程款(已竣工项目和停工三个月以上的未竣工项目)总额1755.88亿元的38.10%,2003年当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解决。 我国建筑业3800多万从业人员中有近3000万农民工。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发布会上表示,建设部将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尽快制定并出台有关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办法,指导各地按月或按工程进度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减少零散用工。 黄卫强调,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建立解决工程款拖欠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建筑法》和《合同法》的修改中都将有所体现。建设部日前已颁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实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和施工企业要分别提交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履约保证担保,防止新拖欠的发生。黄卫表示,在工程款支付方式、新项目审批等方面年底前建设部还将出台9个规范性文件。 据统计,政府工程仍然占拖欠工程款比重的最大头,约36.61%,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工程拖欠比例越高,西部12省市政府拖欠几乎占西部地区拖欠总额的一半,尤其以市政工程、教育工程和交通工程拖欠为重。黄卫表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欠计划,明确并落实市县政府的清欠责任,上报国务院并抄送有关部委,建设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清理步伐较慢的地区专项督察,年底前政府清欠工作没有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国家将考虑压缩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给予相应制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