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对方作假协议离婚书 妻子刀砍丈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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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1:23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8月23日下午4时,36岁的陈某与丈夫刘某在泉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认为刘某书写协议书不实,持菜刀将刘砍伤。目前,陈某已被泉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当天,陈某与比她小4岁的丈夫刘某在一起到泉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在婚姻登记处大厅办理手续时,陈某对刘某所写离婚协议书不满,大骂刘某不老实,
原来,刘某在离婚协议书第三条写出婚期双方无子女,陈某感到很气愤。陈某说,5年前她从安徽老家来,嫁给了家住泉港区峰尾的刘某,今年她生了一女儿,现寄养在娘家。因刘某有外遇,提出与她离婚,并准备在协议离婚后给她4万元,她本就不情愿。当看到刘某所写协议书不属实,一时大怒砍伤了刘某。陈某说,她砍人的两把菜刀是用来保护随身携带刘某付给的4万元。(张益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