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行人违章将被处5—50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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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1:3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当前我市市区行人、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行路、乱穿乱行等违规行路现象众多,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市市区的道路交通秩序,为了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遵规行路,保障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实施我市的畅通工程活动,市交警部门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市区开展一次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届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将受到处罚。
此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以南大街为重点,集中整治行人翻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道路、路口越线停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等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整治,使市区内路段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以上,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以上。 据悉,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前,交警部门将发动一系列文明行路的集中宣传活动。9月份,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阶段,届时,交警各大队将对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越线停车和路段行人、非机动车乱穿乱行、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有关处罚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在查纠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还会通过口头教育、让违法人上宣传车学习等方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使路面查纠工作与安全宣传工作有机结合,从而提高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文明交通意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记者姜晓通讯员陈立云)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