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立法机构公告"修宪"案 明年7月复决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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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3:11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27日消息:台“立法院长”王金平26日在“立法院”张贴“修宪”案公告,激活了“修宪”实质程序。 依相关规定,所提“宪法修正”案须公告半年,到明年2月26日届满公告后,3个月内应选出“任务型国代”,依推估时程,最迟至明年7月初可由“任务型国代”复决“修宪”案生效。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的立法机构23日通过了“宪法修正提案”,即:自第七届“立法院”起,“立委”减半为113席、改采“单一选区两票制”,以及“公投入宪”、“废除任务型国大”;但该“修宪”案仍须“任务型国代”复决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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