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市法院滥用权力 叫声“太婆”关你十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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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3:33 新华网 | |||||||||
一桩拖了七年未能执行的民事案件的执行申请人跑到法院去理论,结果却被法院司法拘留了十天。这事发生在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极不服气的当事人曹祥斌今天对记者说:“法官怎么能这样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据曹祥斌介绍,1997年10月,湖北省大冶市法院判决曹某返还曹祥斌预付款及利息1.7万余元。七年来,曹祥斌无数次来到大冶法院执行庭,法官只为他执行回几千元。7月26日
曹说可能自己的声音太大,引起副庭长金劲松的不满,俩人遂起争执。曹祥斌说金劲松动了手,先掐脖子再撕烂了他的衣服,在其他法官劝止后,金见曹祥斌口里不服,遂把曹铐了起来,后送其进看守所拘留了十天。 在大冶法院所下的拘留决定书上写明,曹祥斌在“办公室公开辱骂并威胁执行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九)项之规定”,“对曹祥斌司法拘留十天”。 8月20日,记者随曹祥斌来到大冶法院纪检组。该院纪检负责人对曹说,你此前反映的问题我们调查过,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和金劲松脾气都不好,院领导已找金谈过话,我们会对他批评教育,但不会纪律处分;张吉林是个女同志,你开口带“渣子”(指脏话)骂她不对,公家的事(指执行)叫她私人受气,她也不舒服。 曹祥斌说,我没有骂人也没有带“渣子”,求他们办事,我怎么会去骂人呢?再说我跟法院好多人都很熟悉,是朋友。我说话本来声音就大,是金劲松误会了我的意思。这个事肯定不能就这么完了,我被拘留十天,别人不知道,还说我坐了牢,我不能老这么背“黑锅”! 记者在大冶找了多人了解,得知“太婆”在当地有两层意思:一是对父亲的祖母的称呼,二是对一般年长或辈分高的妇女的尊称,绝对不含辱骂之意。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斌则认为,法院在拘留曹祥斌时适用法律不当,即使他真的口里带“渣子”也不能就算是侮辱、威胁,因为侮辱、威胁在法律上有特殊的内涵和构成要件。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并不是针对执行申请人的。在此案中,法官有滥用司法权之嫌。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更一针见血地指出,此事缘起是大冶法院执行不力,即使因客观因素执行不到位,法官应耐心解释说服,对执行申请人的怨言也应理解。公家的事私人受气一说,显得太牵强,而脾气不好就拘留当事人,这样滥用特权更是罕见。 大冶法院一负责人也说,此事法官处置不当,曹祥斌的案子长期不能执行到位,有怨气怨言也是应该理解的。 本报将追踪报道此事。(本报记者胡新桥)(来源: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