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案电脑量刑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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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4:14 扬子晚报 | |||||||||
几个月以前,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开发了一套规范化量刑软件系统,只要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输入电脑,只需几秒钟,就可以算出被告人应该判多长时间的刑期,很多人把这个叫做电脑量刑。 把电脑引入审判程序,这一举动一推出就引起很大的争议。昨天,央视《新闻夜话》就此专访了淄川区法院量刑规范化课题研究组的具体负责人、刑事庭庭长王红梅。
王红梅接受专访时,带了一台能量刑的电脑来,并当众向大家作了电脑是怎么量刑的演示。她表示,这是一个量刑规范化软件系统。王红梅以一个故意伤害的案子为例,经过选择罪名、点击犯罪事实等一番简单的操作后,电脑立即算出刑期是有期徒刑7个月。王红梅说,法官永远是定罪量刑的主体,但同一案件由不同法庭来审,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而量刑失衡也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她说:“我们现在追求的是哪一种结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问题。”据她介绍,自从使用电脑量刑以后,因为量刑失衡问题上诉的基本没有了。是花架子还是司法进步?反对电脑量刑的人引用西方一位非常著名大法官的话———法律本身就是经验,而不是逻辑。电脑量刑就是把一个法官必备的以前的经验扔掉了。也有人说,这种电脑量刑只是一个花架子,因为没办法触及到司法改革的真正核心,只是表面上的一个小的改变。但王红梅坚信,“我们实行现在的规范化量刑,总比过去那种估推式量刑的方式要科学,要进步。”(据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