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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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8:16 深圳晚报 | |||||||||
新华社上海8月26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6日宣布,在制订《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将专门听取全市青少年对法案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上海市人大50年历史上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是一部专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此前,上海在17年前就通过了《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此次制订新的法令,主要是为了
在得知自己可以对与己相关的法规发表意见后,15岁的倪宏志非常高兴:“我想在法律里加一条‘父母和老师应当少干涉未成年人私人空间’,不知道可不可以?” 作者:记者季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