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醉汉”要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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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0:52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邹乐通讯员王云林报道昨晚,丰台交通支队在夜查中逮住了一个醉酒驾车者蔡某。让人颇感有趣的是,正当民警执行公务之时,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另外一个人张某蹿到驾驶座上开车就跑,后被拦截后,经检查酒精含量为2.27mg/ml,也属醉酒驾车。 丰台交通支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2款规定,决定给予蔡某行政拘留10天、暂扣驾驶证5个月、罚款1800元;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5天、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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