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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收企业奖励须缴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2:48 法制晚报

  本报讯一些地方政府、商业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正在酝酿对运动员给予奖金、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奖励。对此,丰台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部门给予运动员的各项奖励则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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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晓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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