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网络涉黄案在泉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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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3:12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昨日上午,泉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全省首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由于这起新型案件系全省首例,庭审引来省、市司法界有关人士到场旁听。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今年7月15日,在安溪县长坑乡南斗村,涉嫌“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陈财木被警方在家里抓获,警方当场缴获了拷贝硬盘、电子数据、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检察机关审理查明:去年12月间,陈财木通过租用网站空间,购买域名,雇请他人制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财木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站复制、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刑法,应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陈财木承认有上述违法行为,但否认目的是牟利。其代理律师称,陈财木的行为不构成“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只是构成“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 泉州中院将于近日进行一审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