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逛商场不得带饮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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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3:12 东南早报 | |||||||||
首部商场管理标准推行 早报讯边喝可乐边逛商场,但从8月27日起,你可能不再如此“潇洒”。8月26日,全国首部商业物业管理企业标准由百联集团制定完成,这个涵盖101项具体细则的新标准将从8月27日起在百联旗下的一百等21家百货商厦和约100家大卖场逐步推行。
新标准规定,商场、卖场的门岗有义务阻止顾客将饮料带入商厦、大卖场。据制定该标准的百联集团华联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士解释说,如果顾客拿没有开启过的饮料入店,极易与店中的饮料商品发生混淆。如顾客开启后饮用不慎,饮料可能会滴到商品上;倘若洒在地上,容易造成过往顾客摔跤。此外,新标准对扶梯口、休息区、消防区等商场管理“盲点”也作出规定。例如发现儿童在自动扶梯上玩耍,应立即阻止。 据了解,若运行顺畅,新标准将向上海甚至全国其他百货店、大卖场推广。(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