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本专科、高职班学费不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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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3:16 东南早报 | |||||||||
我省出台2004年普通高校收费标准 早报讯(记者康云陈丽萍)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已确定。此外,我省还确定了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其中,初中每生每学年130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800元,福州、厦门、泉州可上浮20%。另据透露,今后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收费也将和普通高中一样,实行听证制度。
普通高校学费 据了解,与去年相比,本专科学费和高职班学费标准不抬升,福州地区大学的新校区和厦门大学根据办学成本核算,学费标准有所调整。 其中,本专科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元,医学每生每学年4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在闽部属高校及进入“211工程”的学校和重点学科,可在上浮3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调不限。 高职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下调不限。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和厦门大学按照闽价〔2004〕费213号文件收费。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医学、飞机工程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2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200元。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部属院校及进入“211工程”的学校和重点学科,可在上浮3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 中小学收费标准 此外,省里还确定了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福州一中新校区每生每学期1500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年130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800元,福州、厦门、泉州可上浮20%。社会力量办学学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4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