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好心人被罚近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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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3:35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徐桃)海南琼海市加积镇的王先生把被人扔在路边的小孩抱回家抚养,在很多人的眼里这是在做好事。但近日王先生却接到了镇政府下发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要对他罚款6.9万元。对此他很不理解,日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去年11月24日,已有两个孩子的王先生在加积镇中心菜场,看到地上有一刚生下来的小女孩。王先生担心她被冻死,就将其抱回家抚养。今年8月20日,他却收到加积镇政府下发
据海南省民政厅福利事务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任何个人都无权处置弃婴,必须到公安部门报案寻找其父母,并登报60天公告。如果找不到则由民政部门处理,送交福利院收养。如果个人想要收养弃婴,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才合法。王先生私自收养那个小女孩是违法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