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人民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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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4:21 法制晚报 | |||||||||
据8月26日《法制晚报》报道,昨日,有媒体对各新闻网站上公示的4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名单提出质疑,认为候选人名单中都是有一定职权的领导,没有一名普通的办事员和科员,是一份“不完美”的名单。针对这种质疑,人事部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候选人主要依靠地方推荐,地方上推荐的非领导干部比较少。 据报道,上榜公示的49名“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人中,单位领导有38人,占78%;另
而占绝大多数公务员中的普通办事员、科员却在公示榜中没有“一席之地”,令人不免对这种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做法产生质疑。 与群众日常打交道的大多是具体部门办事的公务员,他们甚至天天都要与群众打交道,其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群众评选他们为最满意,按理说就最有说服力。 当然,领导也是公务员。评选领导为“人民满意公务员”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94%的名额都被领导占了,人们就不免要问,“我们评的究竟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还是评的是人民满意的领导?” 但是如果这种评选都评成了领导,这种评选就有失公允。起码反映出其中存在的“不合理”成分和片面的评选“导向”。 一是不排除领导的“授意”。 二是不排除群众拍领导的“马屁”,而一致“公推”领导。 三是不排除不是由群众“直选”的,而是由行政机关内部“推选”的情况。 究竟“人民满意”由谁来评议?是领导“授意”还是行政机关“指定”?是普通公务员“内推”还是由群众自己选?这是一个目前各种评比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既然是“人民满意公务员”,就应当是离老百姓最近的、群众看得见的公务员,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各级领导。如果把名额更多地留给基层的公务员,相信更能体现出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的价值。 当然作为领导也可以“享受评比的待遇”,我们为什么不推出评选“人民满意的领导”呢?如果把领导单列出来,横竖对比一下,看谁为民服务的水平高,这岂不更有说服力? 作者:卫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