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一厅官涉嫌受贿不服逮捕 人民监督员维持逮捕决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5: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26日下午,省检察院靳军检察长签署审查结论:“同意人民监督员意见,维持对长江水利委员会原副主任沈泰的逮捕决定”。这是省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第一例立案侦查案件。 现年57岁的沈泰原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等多职,因涉嫌在长江堤防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于1月18日被省检察院立案侦查,8月12日被依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依法审查后,于8月20日提出“拟维持原逮捕决定”的意见,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将该案送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接受监督。 8月24日下午3点,“沈泰涉嫌受贿、不服逮捕案”监督会议在省检察院举行。5名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所作说明,并就关键事实、证据进行详细询问。 下午5点50分,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退场,5名人民监督员开始独立评议和投票,4人同意维持逮捕决定,1人弃权,最终“同意检察机关维持原逮捕决定的意见。” 自去年底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湖北省各级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共对205件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194件,不同意的11件。(鄂俭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