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两年至少调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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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昨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贯彻实施意见规定,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据悉,全省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将正式出台。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各地应按规定相应调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实施。同时,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未公示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视情节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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