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天津消费者告上法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6:3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因认为健怡可口可乐中加入了精神药品“安钠咖”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天津东丽区消费者李先生提起一场公益诉讼,向天津可口可乐有限公司索赔1元钱。25日,天津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先生诉称,前不久,他购买了一瓶无糖型健怡饮料,意外地发现该饮料标明的配料中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钠。李先生称,这两者的混合物正是国家严格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安钠咖”。据此,李先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收回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健怡饮料产品,退还他本人购买该饮料的价款1.8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钱并赔礼道歉。 被告认为,原告的指控没有依据,诉争饮料中没有“安钠咖”,只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钠的混合物,而这种物质的比例如果不是1比1的话,就不会形成“安钠咖”,诉争饮料中两种物质的比例恰恰不是1比1。据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