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来人员创造更宽松的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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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7:26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杭城的美丽,凝结了无数外来人员的汗水,但随着生活成本低廉城市的竞争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来务工者流失的危机越来越重。只有给来杭务工、创业人员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条件,才能保留和吸引更多外来人员为建设杭州出力。昨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我市对外来暂住人员的政策将更为宽松。
据了解,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外来人员未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任何生产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修改后的条例删除了上面的规定,对外来人员从限制性管理到信息管理。 以前外来人员租房有许多限制,要求对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行登记制度,向外来人员出租居住用房,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房产、规划、治安、卫生、环境保护、税务等管理规定。同时房屋租赁前,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申领《房屋租赁许可证》,取得该证件后,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治安责任保证书。修改后条例的规定更具人性化,要求对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取消《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房屋租赁前,出租人只要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 原来对外来人员的招工还是计划经济下的老一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招用外来务工人员,还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和就业用工指导。修改后的条例以市场需要为指导,既不要求控制外来就业人员的数量,也不再限制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务工人员,并规定要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 (见习记者王琦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