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律师麻起胆子窝赃1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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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7:36 天府早报 | |||||||||
省司法厅通报全省律师违纪情况,12名律师挨行政处罚 昨(27)日,省司法厅通报了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第二阶段查处律师违纪的情况。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处律师违纪案件48起,给予12名律师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给予36名律师以批评教育和责成赔偿或退还代理费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了3起律师违法违纪的处理情况。
案例一:窝藏赃物 2003年5月13日,四川月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潘念窝藏赃款13万余元,并收受了好处费3860元。赃款是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经营部会计吕某某将公司货款非法据为己有所得。案发后,游将赃款全部退出。2004年7月4日,游潘念被判窝藏赃物罪,凉山州司法局已上报给予游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私自收费 2003年2月至4月间,四川宜宾川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毕龙顺未经川南律师事务所同意,私自接受两对有超生行为夫妇的委托,规避行政法规规定,代委托人向云南省水富县两碗乡交纳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并私自收取服务费1500元。2004年7月15日,宜宾市司法局作出处罚决定,毕龙顺停止执业9个月,没收其违法所得。 案例三:看守所借手机 2004年6月,四川汉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国新担任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辩护人。7月5日上午,赵在内江市看守所会见陈某,擅自将自己的手机借给陈某,陈某用赵的手机与妻子通话十余分钟,后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2004年7月16日,内江市司法局对赵国新给予警告处罚,并在全市律师行业予以通报批评。(记者赵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