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兰花致人死亡兰花大盗被判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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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7:56 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昆明8月27日电(记者 屈明光)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引起社会关注的一起抢劫兰花致人伤亡大案作出一审宣判。在此案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被告人尹文海、刘宿源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并判赔偿被害人兰花损失30万元以及死者的丧葬费、伤者医药费等17800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2002年8月,被告人尹文海、刘宿源等人共谋窃取兰花。次日1时许进入受害人家,撬开两个兰花棚,将600余盆兰花拔走,其间致1人死亡。经评估,被抢兰花价值约30多万元,破案后仅追回兰花21盆,共110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