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闻 中小学不能开除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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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8:01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今年9月1日起,浙江省15年基础教育学籍管理(从幼儿园到高中)将更趋人性化、更人本化。中小学处分学生要开听证会,开除、勒令退学将成为历史名词。学前儿童入园要体格检查并填写登记卡,作为个性化培养依据。 日前,浙江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修改成熟,《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无论是义务教育
对学生给予处分,必须充分听取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有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处分撤销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 学生评价体系将更有利于学生素质发展。学生考试不及格的学科可以多次补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高中会考也将变得更加宽松:学生对成绩不满意的可参加重考,以最好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免修或提前参加高中会考。学生学籍管理将统一采用省教育厅监制的电子管理系统。学生的学籍号分主号和副号,主号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副号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 同时,《浙江省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儿童入幼儿园前要进行体格检查,作为幼儿园确定各种不同教育方案的依据。儿童入园,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填写《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作为学前儿童接受教育、转学的凭证,为其进入小学后的健康成长提供参考。 (见习记者周炜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