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实习技校生超时工作无报酬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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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8:07 浙江在线 | |||||||||
近日,上海市劳动监察总队在进行百日大监察时,发现闵行一企业违规使用12名16-18岁广西桂林技校的学生,并让其超时工作。 劳动监察队员找来几个学生询问,才得知他们是桂林一技校的学生。考勤卡上表明工作时间是早8点上班,晚加班到10点。更令人称奇的是,这些实习生不知道自己干活有没有工钱,只知道能来上海很高兴,为了来上海,他们交了900元给学校。
企业负责人对此的说法是,自己是广西人,出于好心让乡亲来上海多见见世面,却不知道违反上海的有关规定,一定尽快清退这些学生,而且也会发补贴给他们。 市劳动监察总队负责人表示,上海有规定本市单位使用实习生,每天实习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每周必须休息两天,如果确实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需经学生本人同意,并通知学校及监护人。劳动监察将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