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将严处乱收费学校 现行收费实行“七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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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珠海八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冒韪) 珠海市教育部门今天对社会公开承诺,将严肃查处乱收费的学校,并对中小学的现行收费实行“七统一”。 珠海是新兴的边陲城市,教育基础相对薄弱,教育界的不规范行为也因此屡屡发生,中小学乱收费的现象曾一度十分严重,极大地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为此,珠海市教育局今天向社会公布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中小学校收费必须做到“七统一”,即统一实行“一费制”,统一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持册登记制度、统一票据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代收费情况定期公布制度,一律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向学生收费;严禁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或超长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坚决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等乱收费行为。 珠海市教育纪工委还将高度重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实行先免职,并视情节追究纪律责任。(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