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根除多头执法乱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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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08 重庆商报 | |||||||||
编者按: 本报昨日3版《多头执法合而为一》一文见报后,不少读者来电问:文中提及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已经成立的“综合执法局”有何区别? 虽然只多了“行政”两个字,但这将从源头根除以前多头执法、乱罚款现象。
过去:部门委托执法 今后:政府授权执法 目的:避免执法交叉 此次改革将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此前的“综合执法局”相比多了“行政”二字,这两个字也使得两次改革有本质上的区别:执法权由各部门委托变为了政府授权。 南岸区综合执法局熊局长说,以前综合执法局只整合了4个行政部门的执法权:市政、环卫、绿化、环保。而即将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更广,包括文化、工商、公安,旅游等部门的部分执法权,增加的执法权力达到20多种。如占道经营,原来由工商、建委、城管负责执法,综合执法局成立之后也仅集中了后两者的职能,”如果对方没有经营执照,我们管不了。“此次改革,则把原属工商部门检查占道经营摊点是否无照经营的执法权力归属给将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避免了执法交叉的现象。 熊局长说,按照《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这是从法律上承认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身份,那么以后归属于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权,将由执法局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熊称,今后在执法局的授权范围内,将再不会有多头执法的情况了。 过去:养队伍靠罚款 今后:全部吃财政饭 目的:遏止胡乱罚款 在不少市民眼中,城管几乎是“罚款”的代名词。这次改革从体制源头“动刀”:所有执法队员全部经考试合格录用为公务员后才能上岗,所有待遇享受政府财政拨款,原来的干部、工人、临时工等五花八门的身份彻底取消。这意味着今后的执法队伍不用再靠罚款养人,执法过程中乱罚款现象将得到有效遏止。 “过去确实有执法队员乱罚款现象,为什么会这样?光靠政府拨款养不起那么多人。”南岸区综合执法局法制监督科科长叶海模说。 叶海模曾在龙门浩街道担任城管主任。当时他手下只有5个人是吃“财政饭”的,5个人不可能把十几条街、几十个厕所的清洁卫生都管了,非得另外招人不可。于是叶的“部队”扩张了20多个清洁员。这20多张嘴巴就要靠街道自己养。钱从哪里来?只有靠罚款。叶海模所说的现象只是个缩影。据了解,全市行政执法机构共计1万多个,其中自收自支机构有1400多个,约有4万人靠所在机构“创收”养活。 “当执法队员的眼睛只盯着钱,难免出现执法不公,甚至助长违规现象。”叶坦率地说,“比如,明明发现乱搭建尚处‘萌芽’之中,执法人员却不制止,待其搭建好了再上门罚款。还有执法队员对违规现象铲草不除根,以便今后多罚款。”因此将执法队员纳入公务员编制,意义深远——此次改革后,行政执法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全部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并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禁止将罚没款按比例返还,以解决经费问题。 记者谢季宏陈潭静实习生黄懿(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