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检察院来我市 交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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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8月25日,省市检察院及淮南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前往我市庐阳、包河两区检察院,就职务犯罪预防问题进行座谈交流。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马胜利、合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峰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庐阳、包河、淮南检察院,相继介绍了各自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庐阳区检察院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以各种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
包河区检察院在我市率先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会,建立了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淮南市检察院作为全国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交流中,向我市检察院传经送宝、使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了新的启发。 (黄骊)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