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拉开序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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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41 新华网 | |||||||||
非营利性医院严禁“外包科室”、“出租科室”和违规合作、合资办医,违规单位要处以罚款,主要领导要追究行政责任!27日,记者从重庆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会上获悉,从即日起,重庆市将对非营利性医院乱办医进行彻底整顿。 6月20日和8月11日,中央某新闻单位两次对重庆市部分非营利性医院对外出租科室和与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合资违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门诊、科室,进行营利活动
根据整顿方案,非营利性医院的“外包科室”、“出租科室”一律停办,承租(承包)方投入的资金(设备等)在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转为借贷,由医院一次或分期偿还;非营利性医院投资与其他组织、个人合作、合资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门诊、中心等,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独立法人的医疗实体,但必须与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完全分离;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不得再外包科室和出租科室,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不得再与其他组织、个人合作、合资举办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中心。 在整顿动员会上,市卫生局负责人要求,各医疗单位、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记者唐彤东实习生 王宇)(来源:重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