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收养弃婴政府要罚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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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48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海口8月27日电】(徐桃)家住海南琼海市加积镇的王先生把被人扔在路边的小孩抱回家抚养,在很多人的眼里这是在做好事。但近日王先生却接到了镇政府下发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要对他罚款6.9万元。对此他很不理解,日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王先生今年42岁。去年11月24日傍晚,他去加积镇中心菜场买肉,出来时见有人在围
谁知道,今年8月20日他收到加积镇政府下发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说他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法收养第3个子女,根据《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决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69684元。巨额的罚款把王先生吓懵了,赶紧找律师求助,并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海南省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王先生出于爱心去收养这个小女孩值得肯定,但按照收养法规定,一般自己有了2个小孩就不能再收养小孩了,但孩子残疾或属于弃婴等特殊情况除外。不过,该决定书下达前,有关部门没有通知他去补办手续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作者:徐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