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差1厘米考第一都不行 漳州人事局被诉“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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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48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福州8月27日电】(刘丽英)仅仅因为身高比考聘简章规定的差了1厘米,小杨虽然考试总分名列第一,却与他报考的事业单位岗位失之交臂。日前小杨将制定考聘简章的福建省漳州市人事局起诉到法院,要求取消其中的限制身高要求,录用他上岗。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例“身高歧视”案件。 今年5月,小杨在网上查询了《漳州市考聘市环境监测站等23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体检时,他的肝功能、胸透、视力都合格。测量身高时,他被要求脱去袜子。结果,他的身高为1.59米,比《简章》第五项“男性身高必须1.60米”的要求少了1厘米,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前功尽弃。 小杨表示,报考人民警察等特殊行业,对身高有特殊要求,完全可以理解,但身高与“九龙江堤防管理处”的岗位有什么关系?难道仅仅1厘米之差,就妨碍了他从事这一职业吗? 作者:刘丽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