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5措施接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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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0:02 每日新报 | |||||||||
李茜 新报讯【记者李茜】为建立和完善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体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了五项监督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鉴定工作人员执行考评鉴定任务时必须全部佩戴胸卡上岗,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地点公布《公开办事制度》,并设立意见箱。三是实施国家职业鉴定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四是组建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社会监督队伍。五是通过媒体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为进一步充实考评员队伍,日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还举办了考评员培训班。来自 8个行业 45个工种的 69名考评员参加了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