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铁路异地售票将收费 最高不超过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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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0:25 胶东在线 | |||||||||
鲁中晨报淄博8月27日讯(记者 成建强通讯员武孝君) 记者今天从青岛铁路分局获悉,国家发改委、铁道部近日下发《关于铁路异地售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9月1日起,铁路运输企业可适当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收费标准每张客票最高不得超过5元。 据了解,根据规定,铁路异地售票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票点,向旅客发售在同城以外其他地方车站登乘的铁路客票。铁路异地售票只限在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
此外,通知还规定,向旅客发售的需在中途换乘的直通客票,不属于异地售票,不得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 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鲁中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