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官首用电脑量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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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1:58 东南快报 | |||||||||
山东法院首吃螃蟹 以往法官在给犯人判刑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刑期里,判多少年,都是由法官自主裁量的。但是现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却改变了这一做法。就在几个月以前,他们开发了一套规范化量刑软件系统,只要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输入电脑,只需几秒钟,就可以算出被告人应该判多长时间的刑期,很多人把这个叫做电脑量刑。
把电脑引入审判程序,这在全国范围内还是第一次,这一举动一推出,就引起很大的争议,淄川区法院就成了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8月26日,记者走访了淄川区法院量刑规范化课题研究组的具体负责人,刑事庭庭长王红梅。电脑量刑仍要法官 有人说,电脑来量刑了,要法官做什么,法官在这个案子当中能起什么作用呢? 王红梅法官表示,这是对这项工作了解得不够。法官在案件中起到的是定性的作用,一个案子受理以后,首先要开庭审理,查明事实,是不是罪案,罪还是非罪,然后再定性。是定盗窃罪,还是定抢劫罪,然后合议庭再合议这个案子的犯罪量刑情节,对于这个案子的影响力,每一步都是法官能动的过程。 针对有人认为这是电脑判刑的说法,王红梅解释,这种理解应该说是非常错误的。她强调,法官永远是量刑的主体。电脑量刑应该说是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借助电脑工具,提高效率而已。目的解决量刑失衡 有数据表明,全国60%的案件因量刑不当,引起上诉。 王红梅认为,量刑失衡的后果体现在,首先作为被告人判了刑以后,在一个监室服刑,两个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大体相似,被判重了的肯定不能安心改造,这样也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 而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引入这套电脑量刑程序,其目的就是要解决量刑失衡的问题。王红梅也提到,同一案件由不同法官来审,会出现不同结果的情况,而量刑失衡也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 据她介绍,她当了10年法官,是第一次在判案过程当中用电脑,推行了这套电脑量刑后,同样一个案子由不同法官来审的话,结果都是完全一样的。 王红梅表示,这一举动应该是能影响到司法改革的公正与效率。(来源: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