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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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1:58 东南快报 | |||||||||
国务院决定自今年9月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记者从2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这次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及国际影响较大的地
这次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9月)。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第三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7月至8月)。(来源: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