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弃婴被罚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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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4:26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去年11月24日,海南琼海市加积镇已有两个孩子的王先生在加积镇中心菜场,看到地上有一刚生下来的小女孩。王先生担心她被冻死,就将其抱回家抚养。今年8月20日,他却收到加积镇政府下发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说他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法收养第3个子女,决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6.9万余元。王先生赶紧找律师求助并申请行政复议。
据海南省民政厅福利事务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任何个人都无权处置弃婴,必须到公安部门报案寻找其父母,并登报60天公告。如果找不到则由民政部门处理,送交福利院收养。如果个人想要收养弃婴,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才合法。王先生私自收养那个小女孩是违法的。(徐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