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打假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可获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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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5:1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我市出台《打假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开出”重奖,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今后,市民发现制售假劣产品、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产品以及计量不准确产品等行为,可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质监部门举报。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举报人的配合情况以及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的吻合程度,由市质监
为保护举报人,市质监部门还推出密码举报制度,不愿透露姓名的举报人,可编制举报密码,持密码到指定银行领取奖金,也可由举报人提供银行账户,将奖金直接汇入举报人账户中。(洪安李田)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