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领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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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01:24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日前,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外来务工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后,可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重新就业或异地就业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为其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务工的外省、市(地)人员,社会保险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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