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多部法律和多个法律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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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05:29 新华网 |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和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土地管理法等10部法律修正案。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十七号至第二十八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些法律和法律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表决通过了其他决定。
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说,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实施,在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监督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次对公路法等十部法律的个别条款的修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急需的、成熟的先改,急事急办的原则进行的,这样既有利于保障法制的统一,又能够适应现实的需要,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这种做法,过去有过,但这次比较集中。这也是我们着眼于提高立法效率,保障法制统一的一次有益探索。 长期以来,由于经费不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部分精力用于“创收”,致使其功能错位、不到位,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的提高;一些传染病病人由于经济困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规范的治疗,成为新的传染源。根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的财政支持将更加有力,国家对艾滋病的防治力度将加大。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字样被加入传染病防治法。这是中国首次从立法的层面努力消除对传染病人的歧视。 目前,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缺乏明文规定,已经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障碍;电子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不明确,导致发生纠纷后责任难以认定;此外,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可靠性没有法律保障,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护,普遍对电子交易安全缺乏信心。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书具有同等效力,从而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同样适用于电子文件。 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加入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的决定,批准了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批准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了任免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现十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83人。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今年上半年的经济工作表示满意,认为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总体上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国务院的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各地区、各部门对解决“三农”问题总体上是高度重视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的情况总体上也是好的。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加强农业的政策效应也已经显现,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加强,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增长出现可喜变化。详情·新法解读·中国加快立法进程保护海外人员群体安全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8日高票通过决定,批准加入《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此举表明:中国正在加快立法进程,保护日益庞大的海外人员群体的安全。“随着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日趋增多,加入这个安全公约有利于中国参与联合国行动人员安全的保护。”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说,“遇有我国维和人员安全受到侵害时,我国可以根据公约要求有关国家对嫌疑犯进行起诉或者将嫌疑犯引渡我国处理。” | |||||||||